芷江新闻网讯(通讯员 杨蕴嗣)近日,芷江交警大队河西中队在芷江镇合心村路段开展路查路检时,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摩托车向检查点驶来,民警随即将其拦停。经查,驾驶人朱某不但无牌无证还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,其呼气式酒精检测为92mg/100ml,随后,民警将朱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液送检,血检结果为112.3mg/100ml,朱某已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,涉嫌危险驾驶罪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芷江交警对其无牌、无证、醉驾、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按照分别裁决、合并执行的方式给予朱某罚款2750元的处罚,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公安交警提醒: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,驾驶摩托车须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。醉酒驾车害人害己,安全隐患大。作为驾驶人,应当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,牢记“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”,切勿心存侥幸,冒险酒驾醉驾。
责编:陈巍
来源:芷江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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